為加強企業對國際稅收的了解,北卡華人企業協會(NCCBA)日前邀請到精通美國及國際稅務的美國三角會計事務所總裁牛志文,就「解讀CRS形勢下的中美跨境稅務問題」為題,分析美國肥咖條款(FATCA)和去年開始在中國實施的聯合申報準則(CRS)對跨境企業的影響和應對措施。
牛志文說要了解跨境稅務,須先熟悉中美稅制的差異。中國的稅制分為中央稅、地方稅、中央和地方共享稅,採「統一稅法」原則,法律層次不高;美國以憲法為基礎,分聯邦、州、地方三個級次,徵稅有法律依據。
他解釋肥咖條款規定凡是美國公民在海外擁有個人帳戶達5萬美元以上,或企業帳戶餘額達25萬美元者,全球金融機構都須向美國政府通報以供查税。CRS要求簽署國家間相互披露對方公民在本國的經濟財產情況,覆蓋的海外帳戶類型計有存款帳戶、託管帳戶、現金值保險合約、年金合約、金融機構股權,被交換的信息包括帳戶基本資料、餘額、年度流入金額等,中國政府得以掌握中國稅收居民在海外資產的收入狀況。
牛志文說,此準則對在海外擁有金融資產、購買海外高額人壽、設立海外家族信託、在海外藏錢的公務員、在海外設立公司的人影響極深,但CRS只針對金融資產,所以改投房地產、珠寶、藝術品,或將海外帳戶金額減少到100萬美元以下,或利用信託、基金、保險等多種資產配置來分散資產,都是應對方法。
他也提醒,中國自10月1日起實施的稅改規定:凡居留中國超過183天者,全球收入就得向中國政府交稅,回國探親者要留意居留時間。